首页 > IT业界 > 国内 > 正文

惠普25亿美元甩卖华三51%股权:或受棱镜门影响
2015-05-22 09:42  新浪科技  罗亮  我要评论()
字号:T|T

5月21日晚间,清华控股与惠普公司宣布达成合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紫光集团下属子公司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不低于25亿美元收购惠普公司旗下“新华三”公司51%的股权,成为该公司的控股股东。

“新华三”将包括惠普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三通信与惠普中国有限公司的服务器、存储和技术服务业务,总估值约45亿美元。

这则消息的公布,为传闻多时的华三通信出售事宜画上了句号。在几经转折之后,华三通信终于迎来新的东家,而这一次很可能是一个永久的归宿。

华三通信找到归宿

IT行业内可能很少有像华三通信这样命运坎坷的公司。自2003年成立,这家公司的主导权就多次易主,但随着本次交易的宣布,华三通信可能找到了一个永久的归宿。

华三通信前身是华为(Huawei)与3Com于2003年11月成立的合资公司,当时华为急于应对与思科在美国市场发生的专利纠纷,华为与3Com分别持股51%和49%。

随后于2006年,3Com以18.8亿元收购了华三通信的全部股份。三年后,即2009年,惠普又以27亿美元收购了3Com,由此华三通信成为惠普的全资子公司。

去年10月,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惠普计划将华三公司51%的控股股权出售给亚洲买家。虽然传出了多个买家的消息,但最终还是紫光集团在竞购中胜出。

在兜兜转转之后,华三通信最终将由一家具备雄厚实力的中资公司控股,对于这家公司和它的员工们来说,这可能是一个最佳的归宿。

惠普为何甩卖华三通信51%股权

市场研究机构IDC的数据显示,2014年惠普/华三以30.9%的市场份额占据在中国交换机市场第一的位置。同时惠普/华三保持着中国企业级无线网络设备市场份额第一,以及中国路由器市场份额第三的领先地位。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虽然控股权多次易主,华三通信的市场竞争力依旧很强。但为什么,惠普会从去年开始就急着甩卖多数股权呢?

原因可能要归于“棱镜门”的波及影响。自“棱镜门”事件以来,政府部门开始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保护,鼓励银行、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等使用本土厂商的IT设备,包括网络交换机、服务器、存储等。

虽然华三通信的总部在杭州,但是外资控股的身份,让它无缘很多的市场采购,这也让其业绩遭受打击。

惠普CEO惠特曼在今年2月底曾对分析师表示,惠普的网络设备业务表现不佳,尤其是中国市场。而根据惠普的财报,在上一个财季中,惠普网络设备的销售额下滑了11%。

现在,惠普通过出售多数股权给中国本地厂商,将有利于华三业务在中国的发展。对于新华三来说,股权的变化将带来远期的利好,国有控股的身份将使得它可以更好地应对国产化趋势的挑战。

IDC企业级系统研究部研究经理胡向东对新浪科技表示:“过去,华三通信的研发、生产和市场均在国内,而其母公司惠普却是一家外资企业,这让其在政府主导的网络设备采购中处于不利地位。收购完成后,新华三将卸掉包袱,正式以国内厂商身份参与到竞争中。未来的中国网络设备市场的竞争将变得更加激烈。”

值得一提的是,惠普把中国地区的服务器、存储等业务打包在交易中,实际上也避免了这些业务受到“棱镜门”事件波及,成为不断减值的资产。

紫光为什么成了接盘侠?

惠普成功处理掉了华三通信的资产,对于紫光集团而言,这也是一次有价值的接盘。

知情人士向新浪科技透露,虽然这次接盘“新华三”股权的实体公司是紫光股份,但在战略层面则由紫光集团来主导,紫光集团实际上在下一盘大棋。

与惠普公司相关交易的达成,将有利于紫光集团将业务拓展至手机芯片领域之外,成为一家业务多元又战略相关的公司。

目前,紫光集团的业务主要是芯片业务,这主要是通过收购展讯通信以及锐迪科微电子两家公司而来。但是在紫光集团的规划中,除了手机芯片业务之外,该公司还打算涉足物联网芯片、服务器芯片,甚至操作系统领域。

凭借这次与惠普的收购,紫光集团不但成为中国服务器、存储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未来紫光集团的芯片业务也可以从手机领域,拓展至服务器、网络设备等领域,成为一家全产业链的厂商。

IDC中国区总裁霍锦洁预测:“整合后的新华三将会拥有完整而优秀的企业级产品线和国有企业控股身份,成为中国IT市场新的巨头,向以华为和联想为首的国内企业提出强有力的挑战。”

紫光集团董事长赵伟国的野心很大,他希望把紫光集团打造成为一家市值达到1000亿美元的公司。现在,收购“新华三”公司51%的股权,让他距离这个目标更进一步。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惠普 华三 棱镜门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我要评论

已有 位网友参与评论

本类最热

科技视界

网站地图

牛华网

华军下载 | 牛华网 | 盒子 | pcsoft | 论坛

实用工具

关于我们 | 新闻投稿 | 软件发布 | 版权声明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 友情连接 | RSS订阅 | 总编信箱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苏ICP备11016551号-2  苏公网安备 32132202000111号 本站特聘法律顾问:于国富律师

Copyright (C) 1997-2012 newhua.com 牛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