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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8千万元收购喜天影视 占股10%
2016-03-31 14:12  牛华网  刘楠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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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8千万元收购喜天影视 占股10%

牛华网讯 3月31日消息,光线传媒近日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宣布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认购上海喜天影视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光线影业将持有喜天影视10% 股权。

 
      据悉,喜天影视于2009年10月在北京创立,公司业务覆盖剧本制作、明星经纪、公关活动等演艺规划与执行,积累有丰富的影视版权和商务合作资源。旗下艺人涵盖吴秀波、黄海波、海清、李光洁、张歆艺、张天爱、芦芳生等。
 
      据公告介绍,喜天影视近些年开始调动并发挥艺人、编剧和导演的综合优势,2014年,喜天影视开始拓展内容制作业务,与腾讯视频联合出品60集情景网络喜剧《怪咖啡》,2016年与爱奇艺合作由著名网络IP改编而成的超级网剧《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
 
      公告还表示,喜天影视作为国内艺人体量最大的经纪公司之一,在经纪业务领域以及内容领域有广泛的版权储备以及因“经纪-内容”联动带来的独特优势;与光线传媒在业务上存在着天然的互补互助性,并在相关业务领域产生广泛的协同效应。
 
以下为公告全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喜天影视的公告  

一 、 对 外 投资 概 述  

1 、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线传媒” ) 之全资子公司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光线影业” ,与光线传媒 一起, 以下 统称 “公司” )拟 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认购上海喜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喜天影视” ) 新增注册资本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线影业将持有喜天影10% 股权。  

2 、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长决策权内,无需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于自有资金 。 光线影业与喜天影视及喜天影视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4 、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上海喜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3 、法定代表人: 周萌  

4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5 、 注册号:91310114076449568K 
 
6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2日  

7 、公司住所: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925号B区3幢203 室  

8 、 经营范围: 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商务咨询, 企业形象策划, 文学、 音乐、歌曲、 舞蹈、 戏曲、 曲艺的创作, 美术、 书法、 篆刻的艺术创作, 会务服务, 礼 仪服务,展览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图文设计制作, 多媒体设计制作, 动漫设计, 体育赛事策划, 时尚产业管理服务 , 摄 影 服 务(除 冲 扩 ) ,创 意 服 务,翻 译 服 务,公 关 活 动组织 策 划 ,娱乐咨询(不得从事文化经纪) ,舞台设 计、布置,办公设备租赁 (不得从事金融租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9 、 喜天影视业务介绍  

喜天影视成立于2013年,其业务涵盖艺人经纪、 影视制作、 公关活动、 版权运作等领域 。喜天影视是国内艺人体量最大的经纪公司之一, 旗下拥有吴秀波、 海清 、 张天爱、 张歆艺、 王千源、 林永健、 王太利、 李光洁、 马丽等近三十位知名艺人; 除了强大的艺人资源之外, 喜天影视还积累有丰富的影视版权及商务合作资源。  

以一批有话语权 的明星资源为介质 , 喜天影视在两年前即开始将经纪业务从 艺人发展到编剧、 导演等, 整体调动 并发挥艺人 、 编剧、 导演的综合优势, 形成 影视项目的 生产闭环。2014年,喜天影视开始拓展内容制作业务 , 与腾讯视频联合出品60集情 景 网 络喜剧 《 怪 咖啡》 ,2016 年与 爱 奇艺合作由著名网络IP 改编而成的超级网剧《我的朋友陈白露小姐》 。 
 
三 、 《 投资协议》的 主要 内 容  

1 、协议主体:  
投资方: 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  
原股东方 :周萌等股东  
公司:上海喜天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2 、 协议内容  
投资方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 8000 万元认购公司 37.5 万元新增注册 资 本,增资完成后投资方持有公司 10%股权。  

3 、违约责任  
以下任何情形的发生都构成本协议或附件项下的违约事件:  

(a )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或附件项下所作的陈述和保证被证明为 不真实、存在重大遗漏或具有严重的误导性; 
(b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其在本协议或附件项下的承诺事项;  
(c )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协议或附件的约定 履行义务。  
4 、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  

四 、 对 外 投资 的 目 的 、对 公 司 的 影响 及 存 在 的风 险 
 
1 、投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喜天影视作为国内艺人体量最大的 经纪公司之一, 在经纪业务领域有强大资源和丰富经验,同时在内容 领 域也有广泛的版权储备以及因 “ 经纪-内容”联动而带来的 独特优势;而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内容集团,也覆盖了艺人经纪业务, 并将在未来数年内加大在经纪 业务领域的开拓力度。 因此 公司与喜天影视在业务 上存在着天然 的互补互助性, 可以最大程度地相互契合、 融通并在 相关业务领域 产生广泛的协同效应, 利用各自的优势及资源使双方的业务同时获得快速拓展和 完善。 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在内容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快速壮大经纪 业务, 进一步 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可能存在的风险  

可能面临艺人个体出现违法情形而影响业务的风险以及影视项目的投资风险, 公司对上述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并 将 积极采取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 确保 实现预期目标。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3 月 30 日  

新闻热线:010-68947455

关键词: 光线传媒 喜天影视

责任编辑:刘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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