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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icBoost– 加速还是不加速?
2018-10-10 14:22   牛华网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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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关于AsicBoost及其专利的种种争议一直是比特币社区的热门话题之一。但到底何为AsicBoost专利?所谓矿机制造厂商侵犯AsicBoost专利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本文作者第一次对其中涉及的种种法律问题进行了抽丝剥茧般的分析,拨开重重迷雾,解密其中真相。本文作者是AnonBitcoiner,文章来源于medium.com。

  本文超过5400字且专业性很强。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核心要点总结如下:

  1.所有关于AsicBoost专利侵权的法律争议最早可追溯到2017年5月间在圈内流传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信的作者是美国格知律师事务所(Getech Law LLC)的合伙人叶俊(Jun Ye)。整封信错漏百出,却误导了比特币社区对AsicBoost专利问题的认知。

  2.所谓的“AsicBoost专利”其实只是一件专利申请而已,并非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专利。对于专利申请来说,根本不存在“侵犯专利权”的问题。

  3.AsicBoost的专利申请已经几易其手,专利的发明人很可能已不再拥有该专利申请。目前AsicBoost美国专利申请的申请人是一家名为Top Galore Limited的神秘公司。

  4.AsicBoost的专利申请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其难以获得专利授权。该专利申请最大的问题在于试图把一种抽象的数学算法(比如计算1-100之和的简洁算法)申请为专利,而美国、欧洲、中国的专利法律均已规定,纯粹的数学算法是不可以获得专利授权的。所以AsicBoost专利申请至今尚未获得、未来很可能也不会获得任何专利授权。

  5.AsicBoost专利申请在美国的现状:美国专利局已拒绝授权,理由是:第一,发明人试图将一种抽象概念(数学算法)申请为专利,而《美国专利法》已规定抽象概念不可以获得专利授权;第二,早在AsicBoost专利申请以前,同样的东西已被其他人发明过。从美国专利局目前的审查意见来看,该专利申请在美国的前景不容乐观。

  6.AsicBoost专利申请在欧洲的现状:欧洲专利局已拒绝授权,理由是:该专利申请仅仅涉及一种抽象的数学算法,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按照欧洲的审查标准,此类专利申请不具有创造性,不应被授予专利权。与美国的情况类似,该专利申请在欧洲的前景也并不乐观。

  7.AsicBoost专利申请在中国的现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于2018年8月6日作出《驳回决定》,正式驳回该专利申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该专利仅涉及一种纯数学上的计算方法,不属于可被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作为一名比特币社区的活跃成员,我一直在饶有兴味的关注着AsicBoost相关争议的发展。一方面,AsicBoost的支持者认为,没有理由不去拥抱这种可以提升采矿效率的技术。另一方面,AsicBoost的批评者认为,应该禁止这种技术,因为据称使用此种技术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一篇名为《比特大陆可能会侵犯AsicBoost专利》(https://share.bitkan.com/#_ftn1)的文章便指控“比特大陆甚至没有获得在其芯片上使用AsicBoost技术的法律许可”。无独有偶,在Reddit论坛上(一家流行的论坛网站),也出现了一篇题为“给吴忌寒和比特大陆的专利侵权法律警告”的讨论帖。(https://share.bitkan.com/#_ftn2)

  什么是AsicBoost?上述这些关于专利侵权的指控是否有事实依据?让我们回顾一下历史,看看到底是什么引发了这场大争论吧。

  █ TimoHanke博士和SergioLerner – AsicBoost的发明者

  AsicBoost是由Timo 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共同发明的。Hanke博士拥有波茨坦大学的数学博士学位,并在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担任数学助理教授超过6年。Sergio Lerner是一名计算机科学家,拥有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的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在AsicBoost专利申请书上,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并列为专利的联合发明人。

  在Hanke博士撰写的白皮书中,Hanke博士把AsicBoost描述为“一种能将比特币采矿速度提高20%的方法”,并且“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采矿硬件和芯片设计”。(《AsicBoost:一种比特币挖矿加速技术》,Hanke博士,2016年3月31日(第5版))。事实上,根据Hanke博士的说法,尽管名为“AsicBoost”,但AsicBoost不仅仅适用于ASIC,而是“也可以通过软件执行,比如在GPU设备上执行”(同上,第7页)。2017年4月6日,Coindesk网站发布的一篇文章对AsicBoost进行了如下总结:“对AsicBoost最准确的描述是:它是一种‘数学把戏’。”(https://share.bitkan.com/#_ftn3)

  █ AsicBoost的专利申请

  根据来自美国专利局的公开资料,AsicBoost寻求专利保护始于2013年11月19日。在那天,发明人第一次向美国专利局递交了专利申请。一年后,他们再次提交了PCT申请。2016年4月28日,他们向美国专利局提交了非临时申请(美国专利申请号15/141063,以下简称“美国专利申请”),目前该申请仍在审理中。

  除了在美国本地寻求保护,AsicBoost还有其他国家的专利申请版本,例如在欧洲的AsicBoost专利申请(欧洲专利申请第EP2014864642A号,以下简称“欧洲专利申请”)以及中国的AsicBoost专利申请(中国专利申请第201480073590A号,以下简称“中国专利申请”)。

  █ 对采矿设备制造商的专利“侵权”指控

  尽管已经有了大量与AsicBoost争议有关的文章,但针对矿机制造商的指控最初都可追溯到2017年5月美国格知律师事务所(Getech Law LLC)发出的一封公开信。在这封公开信中,美国格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叶俊(JunYe)写道:“关于待审ASICBOOST专利侵权的讨论引起了比特币社区的广泛关注”,并且“许多人已在谴责某些比特币芯片和矿机制造商的故意专利侵权行为。”。

  [1]相关链接(https://bitcoinmagazine.com/articles/bitmain-may-be-infringing-asicboost-patent-after-all/)

  [2]相关链接(https://www.reddit.com/r/Bitcoin/comments/6bq555/legal_patent_infringement_warning_to_jihan_and/)

  [3]相关链接(https://www.coindesk.com/bitcoins-new-controversy-asicboost-allegations-expl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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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俊,美国格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此外,叶俊还声称“尚无个人或商业实体被授权使用或销售基于ASICBOOST专利申请的产品”,他的律师事务所“别无选择,只能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专利持有人公司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该专利公开以来产生的所有损失和损害赔偿进行索赔”。有趣的是,虽然叶俊声称他的律师事务所代表的是专利持有人公司,后者目前持有美国专利申请,但他却不愿披露这家显然想要采取法律行动的“专利持有人公司”的身份。

  目前已知的是,发明人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很有可能已不再拥有美国专利申请。根据美国专利局公开的转让记录,美国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已经变更过三次。先是在2014年11月18日,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将美国专利申请的权利转让给了升阳科技(Sunrise Technology Group,LLC),后者是一家位于德克萨斯州奥斯汀的公司。随后,升阳科技又将美国专利申请转让给了位于加利福尼亚州萨拉托加的小龙科技(Little Dragon Technology LLC)。最近,小龙科技又于2018年9月5日将美国专利申请转让给了Top Galore Limited。记录显示这是一家有着英属维尔京群岛地址的公司,除此以外,人们对“Top Galore Limited”知之甚少。美国专利局上的转让记录(相关链接 :https://assignment.uspto.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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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俊公开信在事实和法律上的错漏之处

  叶俊的公开信漏洞百出。虽然我认为每个人都有权对AsicBoost技术发表自己的看法,但不应借此故意混淆和误导比特币社区。

  首先来看这封公开信的标题——“关于AsicBoost专利法律权利的公开信”,其中“AsicBoost专利”的提法本身就是错误且极具误导性的,因为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其他国家,该专利申请尚未被授予、甚至可能永远也不会被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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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名思义,专利申请只不过是一项申请,是不可以与授权专利相等同的。以美国为例,美国专利局每年会审查数以万计的专利申请,其中有大量专利申请在经过审查后无法成为美国授权专利。实际上,Hanke博士的美国专利申请正在由美国专利局的一个技术部门进行审查,该部门审查的专利申请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会被授予专利权。由于公开信的作者叶俊是一名美国专利律师(注册号74777),实在无法相信他会不了解专利申请和授权专利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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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俊——注册专利律师(美国专利商标局官网记录)

  此外,该公开信还呼吁比特币社区“共同努力制止这些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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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在此处暗示某些矿机制造商正在从事“侵权活动”,而这根本是不可能的,因为法律已明文规定,没人可以侵犯一个正在申请中的专利申请,除非该专利申请已经获得了专利授权。为什么?因为专利的范围是由一组被称为“权利要求”的专业法律文本所定义的,该文本位于授权专利的最后。当美国专利局审查专利申请时,为了说服审查员授予专利权,发明人及其律师往往会对在审查中的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发明人每修改一次权利要求,专利申请的保护范围都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因此讨论某个设备是否会“侵犯”在审查中的权利要求是毫无意义的。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不妨想象一下允许人们基于未授权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主张侵权会出现什么后果。如果这种情况成为现实,将意味着任何一个恶意的专利流氓都可以起草一组覆盖广泛的专利权利要求,例如涵盖所有现有智能手机的权利要求,然后在未通过任何专利审查程序的情况下,以专利权被侵权为由对这些智能手机生产商提起诉讼。

  即使在某个时间点上,正处于申请中的专利申请似乎与某个特定设备确实具有某种联系,但该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很可能在几个月后又会被修改,于是其与同一设备的联系也会不复存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法律明确规定,权利人只有获得专利授权后才能起诉专利侵权(参见《美国专利法》第271条)。目前,格知律师事务所并不拥有任何与美国专利申请有关的授权专利。在该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以前,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使用该专利申请技术方案的行为是不会构成专利侵权的。

  简而言之,美国专利申请尚未成为、而且很可能永远不会成为一项美国授权专利。由于美国专利申请仍然仅仅是一项申请,任何人,无论是矿机制造厂商还是其他人,都不可能“侵犯”这项仍在审查中的美国专利申请。

  █ 美国专利申请试图将抽象的数学概念申请为专利

  长期以来,美国法院一直认为抽象概念、自然法则和自然现象不具备获得专利保护资格。最近,在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Alice Corporation Pty.Ltd.诉CLS Bank International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抽象概念”本身,例如某种数学计算的算法,不属于可获得专利授权的发明。另外,美国专利审查员在决定一项发明申请是否可授予专利时往往会参考《专利审查程序手册》(MPEP)中的规定。而“一种应用于通用计算机的常见商业方法或数学算法”正是被《专利审查程序手册》特别举例的,不可授予专利权的事项之一(见《2016版专利审查程序手册》之“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上文其实已经提及过,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的发明实质上是运行在通用计算设备上的数学计算。实际上,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已经一再强调他们的发明可通用于所有类型的计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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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非临时申请第61/906310号:“所有这些改进都可以通用于CPU、GPU、FPGA及ASIC比特币挖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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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icBoost – 一种比特币挖矿加速技术”,Timo Hanke博士,2016年3月31日(第5版)第1页:“AsicBoost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挖矿硬件和芯片设计。……AsicBoost是一种对算法的优化,因此可以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挖矿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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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icBoost – 一种比特币挖矿加速技术”,Timo Hanke博士,2016年3月31日(第5版)第7页:“值得一提的是AsicBoost也可以通过软件执行,比如在GPU设备上执行。实际上,允许随机访问内存使得执行过程变得非常简单、直接,无需引入太多冗余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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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mo Hanke在Lindedin网站上的个人简介:“AsicBoost可适用于所有种类的芯片设计” 。

  总之,美国专利申请所描述的发明属于一种优化算法,并且可以通用于任何计算设备。这正是美国最高法院认为不可以授予专利的发明类型。因此,美国专利申请被美国专利局拒绝也就不奇怪了。虽然欧洲和中国采用的法律标准与美国的不尽相同,但审查原则是类似的,因此美国专利申请的专利申请在欧洲和中国也已遭到拒绝。

  █ 美国专利申请的状态

  美国专利申请提交于2016年4月28日,该申请的优先权日为2013年11月13日,基于的是发明人提交的一份早期临时申请。2018年9月10日,美国专利局首次审查了美国专利申请并拒绝了该申请的所有未决权利要求,即权利要求1-13。在审查意见中,美国专利局指出该申请“直接指向一种司法例外(即……抽象概念)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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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9月10日审查意见第5页:“权利要求1-13不符合《美国专利法》第101条,应予驳回,因为这些权利要求保护的发明直接指向一种司法例外(即自然规律、自然现象或抽象概念)本身”。

  根据专利审查员的解释,美国专利申请仅仅简单描述了一系列步骤(“开发......中间状态”,“执行...扩展操作”,“执行...压缩操作”),但并不涉及特定的机器设备,这些步骤类似于通过操作通用机器来求解数学方程。审查员进而评论到:美国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只不过是一种可在通用计算机上执行的抽象概念”,因此“并非是可受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如上所述,Hanke博士在他自己的白皮书中也承认“AsicBoost是一种对算法的优化,因此可以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挖矿硬件。”即使到了今天,在Timo Hanke博士的LinkedIn页面上仍然留有如下描述:“AsicBoost可适用于所有种类的芯片设计。”也就是说,Hanke博士本人的观点与美国专利审查员的审查意见是一致的,AsicBoost发明与优化算法有关,并且可以执行在任何计算机上。鉴于以上原因,有充分的理由怀疑美国专利申请是否能够克服其在可专利性上的缺陷,获得美国专利局的授权。

  不止如此,美国专利申请还有其他麻烦。除了上面提到的理由,美国专利局在拒绝美国专利申请时还引用了《美国专利法》第103条,认为由于现有技术的存在,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在检索过程中,专利审查员发现了几篇现有专利和现有专利申请,这些文件的公开时间均早于美国专利申请。美国专利局基于这些文件拒绝美国专利申请,表明审查员认为早在Hanke博士申请美国专利申请以前,同一概念已经被其他人发明过了。基于美国专利申请所面临的这些挑战,美国专利申请极有可能永远也无法成为专利。

  █ 欧洲专利申请的状态

  欧洲专利申请的处境也并不乐观。与美国专利局类似,欧洲专利局也以缺乏创造性为由拒绝了欧洲专利申请,因为该发明只涉及纯数学,并不服务于任何技术目标。该审查员对欧洲专利申请的评价是“基于改进算法的方法本身并不足以建立该方法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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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5日的欧洲专利局审查报告第1页:“基于改进算法的方法本身并不足以建立该方法的技术特征。本申请即属于这种情况。”

  此外,与美国审查员一致,欧洲审查员也强调“该申请所解决的是纯粹的数学挑战和难题,不可能具有任何创造性。该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能用于任何已获得充分定义的技术目的,仍然局限于数学/理论环境,完全脱离了具体且有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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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4月5日的欧洲专利局审查报告第1页:“该申请所解决的是纯粹的数学挑战和难题,不可能具有任何创造性。该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方法不能用于任何已获得充分定义的技术目的,仍然局限于数学/理论环境,完全脱离了具体且有形的应用” 。

  因此,欧洲专利局是否会批准欧洲专利申请是十分值得怀疑的。

  █ 中国专利申请的状态

  中国专利申请也已被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类似的理由驳回。与美国和欧洲类似,中国法律也规定纯粹的数学抽象概念是不可获得专利的客体,具体来说是一种基于散列函数优化方法的计算机程序。由于中国专利申请基于的是纯数学的计算算法,此种纯数学计算算法并非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方法,也不能解决任何技术问题,因此根据中国专利法,中国专利申请未被授予专利权。

  截至目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多次拒绝中国专利申请,认为该发明涉及抽象数学概念,不符合中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审查意见中,中国审查员指出该发明描述的方法涉及“纯数学计算方法,并未使用技术方案”,“实质上未解决任何技术问题”。2018年8月6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发出驳回决定,驳回了中国专利申请。

  █ 比特币社区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不会容忍谎言的传播从而让某些利益相关方获益

  我不清楚为什么叶俊,这位格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注册专利律师,会选择在2017年5月发布这样一封充满法律谬误和误导性陈述的公开信。他的公开信在比特币社区成员之间引发了是否应该使用AsicBoost以及是否某些采矿制造商公司已“侵犯”AsicBoost专利的激烈争论。据我们所知,AsicBoost专利申请属于一家专利持有人公司,这家公司可能是“Top Galore Limited”,一家为了隐藏真实身份而注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叶俊以及他的格非律师事务所,还有这家不具名的专利持有人公司,他们背后的动机仍然是个谜。

  但无论如何,某些事实都清楚的——Hanke博士和Sergio Lerner的发明在美国或其他地方都没有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很有可能永远也不会获得专利保护了。事实上,公开的记录显示他们的发明在美国,欧洲和中国均已遭到拒绝,因为这个发明涉及到一种抽象概念,而这种概念的核心则是利用通用计算设备来执行的数学计算算法本身。由于根本就没有授权专利,任何人或公司都不可能“侵犯”AsicBoost专利。

  您是否要使用AsicBoost是您的选择。但我们有权获得简单、无偏见的事实,并基于这些事实做出自己的决定。叶俊、他的律师事务所或一些隐藏的公司实体都不应该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欺骗和误导整个比特币社区。

联系电话:13811959286

IT频道纠错邮箱:erjuner@163.com

责任编辑: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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